九、妊娠和生育

更新于 2026年10月24日 版权声明
九、妊娠和生育

大多数SLE患者在疾病控制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一般来说,在无重要脏器损害,病情稳定半年以上的患者,细胞毒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吗替麦考酚酯等)停药至少6个月以上(注意来氟米特需停药2年或服用考来烯胺),激素小剂量维持时方可妊娠。非缓解期的SLE患者妊娠,存在流产、早产、死胎和诱发母体SLE病情恶化的风险,因此,疾病活动期患者应避孕,避孕不宜使用避孕药物。SLE患者妊娠后,需要产科和风湿免疫科医生共同随访,并共同确定治疗方案。对于有习惯性流产病史和抗磷脂抗体阳性的孕妇,需根据病情选择口服低剂量阿司匹林(75mg/d)和(或)低分子肝素抗凝,以减少不良妊娠事件。(https://www.daowen.com)

(张 婷 孙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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