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知识产权再生产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需要
只有对知识产权进行有力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积极性,促使其进行进一步的科学研究,生产出更多的科技产品和精神产品,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丰富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阿·鲍胥格曾说:“人类的智慧是一切发明和创作的源泉。这些智慧的成果是人们美好生活的保证。每个国家的责任是对这些创作和发明进行精心的保护。”在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下,科技工作者和艺术大师们的聪明才智和创作灵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给人类创造出无数灿烂夺目的科学、艺术瑰宝,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生活。对知识产权进行刑法保护,无疑会激发权利人更大的创造热情,促使他们不断地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和新作品的创造。(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