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业秘密

三、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几乎是一个品牌的立根之本,需要法律给予足够的重视。而商业秘密种类纷杂的特点注定了其犯罪形式的复杂性。例如属于商业秘密的客户信息,却被大规模地买卖转让,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企业员工的跳槽导致的商业秘密的泄露,挖人单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作为共同侵权人或共同犯罪。但由于商业秘密犯罪往往涉及私权主体,社会的影响力也相对较小,通常情况仅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罪行,具有较大的和解意义。并且犯罪人往往是内部人员,和解的处理方法使内部关系容易修复,便于企业更好地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