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那么综合医院临床各科医生遇到这类患者怎么办呢?就不能诊治而一定需要转精神科吗?问题关键是这类患者大多数不愿转精神科,再加上这类患者约占综合医院门诊的1/3,精神科医生也忙不过来。因此,心身症状障碍属于心身疾病范畴,不属于精神障碍,它的提出,有效规避了《精神卫生法》的限制。(https://www.daowen.com)
[作者:袁勇贵 吴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