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问责客体,合理拓宽地方政府行政问责范围

(三)明晰问责客体,合理拓宽地方政府 行政问责范围

行政问责作为一种行政治理方式在现代社会被普遍运用。厘清行政问责和相关概念的区别有助于更好地明确问责客体。规范行政问责的客体首先要明确地方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配,解决权力交错问题,消除责任模糊地带。其次要明确党政分工,规范权力运作。避免以党内处分代替行政责任。再次要规范不同层级地方政府的责任,通过规范避免级别认定困难的问题。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行政问责范围应合理拓宽,延伸到涉及公共利益、关系民生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