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种原则

三、接种原则

(一)常规免疫

按照“知情、免费”的原则,为符合免疫程序的适龄儿童接种脊灰疫苗。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告知受种者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要点如下:

1.国家免疫规划脊灰疫苗与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可以同时接种。IPV与第二类疫苗应当间隔至少2周接种,与其他第一类疫苗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2.若受种者监护人主动要求接种含IPV成分的第二类疫苗,应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实施接种,并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但对无OPV接种史的儿童,如无OPV接种禁忌证,4 周岁时仍需建议接种1剂OPV。

3.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https://www.daowen.com)

4.2016年5月1日后,对于常规免疫已有1剂次及以上tOPV或IPV接种史儿童,按序贯免疫程序使用bOPV完成后续接种;对于仅有bOPV接种史(即无IPV或tOPV接种史)的儿童,至少应保证接种1剂次IPV。

(二)补种工作

1.对于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须重新开始全程接种。<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天。

2.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使用IPV,其余剂次按序贯免疫程序完成。

3.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