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估的内容
(一)ASA病情和体格情况分级
表1 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体格情况评估分级

Ⅰ、Ⅱ级病人对麻醉的耐受力一般均好,麻醉经过平稳。
Ⅲ级病人对接受麻醉存在一定危险,麻醉前尽可能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预防并发症。
Ⅳ、Ⅴ级病人麻醉危险性极大,需要做好细致的麻醉前准备。
(二)精神状况的评估
访视时通过和病人交谈了解患者是否紧张、焦虑和恐惧,估计合作程度。
(三)重要脏器系统功能评估
1.呼吸系统
(1)简单易行的肺功能估计方法。
①测胸腔周径法:测量深吸气和深呼吸时,胸腔周径的差别。超过4cm以上,提示无严重的肺部疾病和肺功能不全。
②屏气试验:病人安静5~10min,深呼吸数次后,在深吸气后憋气,记录屏气时间。屏气时间超过30s以上,提示心肺功能良好;如屏气时间小于20s提示心肺功能不全。
③吹气试验:让病人在尽量深吸气后做最大呼气。若呼气时间小于3s,提示肺活量基本正常;若超过5s,表示有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
④吹火柴实验:病人安静后,嘱其深吸气,然后张口快速呼气,能将安置于15cm远的火柴吹熄者,提示肺储备功能良好,否则储备低下。
⑤登楼梯运动实验:病人用正常速度一口气登上3层楼后,如能在10min内心率和呼吸频率完全恢复登楼梯前的水平,且无心律失常,这表明心、肺功能良好。
(2)呼吸困难的评级:活动后呼吸困难(气短)衡量肺功能不全的主要临床指标。
表2 呼吸困难的评级

(3)估计并发肺功能不全的高危指标。
肺活量(VC):正常值2.5~3.5L,高危值小于1.0L。
第一秒时间肺活量:正常值2.83L,高危值小于0.5L。
最大呼吸流速(MEFR):正常值336~288L/min,高危值小于100L/min。
最大通气量(MVV):正常值82.5~104L/min,高危值小于50L/min。
动脉血氧分压:正常值10~13.3kPa,高危值小于7.3kPa。
动脉二氧化碳分压:正常值4.7~6kPa,高危值大于6kPa。
2.心血管系统
(1)心脏功能的临床估计。
表3 心脏功能分级及意义

①体力活动试验:根据患者日常活动后的表现,估计心功能。
②屏气实验:30s以上功能良好,小于20s功能不全。
③起立试验:卧床10min后,测血压、脉搏,然后起立,即刻和2min测血压和脉搏,血压超过20mmHg,脉搏超过20次/min,提示心功能低下。
(2)心血管病患者的麻醉耐受性的评估。
①高血压:首先明确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高血压,是否为未诊断的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的麻醉安危,取决于是否并存(心、脑、肾)重要脏器损害及程度。单纯高血压,不合并冠状动脉病变、心力衰竭和肾功能减退等,在充分的术前准备和恰当的麻醉处理前提下,麻醉耐受良好。准备的重点是抗高血压治疗
②心脏病:麻醉的危险在于发生心肌梗死。
麻醉前应该明确:是否存在心绞痛及其严重程度;是否发生过心肌梗死,心肌梗死6个月内再次梗死率较高;目前的心脏功能代偿状况。
治疗前应做到:心绞痛症状已消失;充血性心力衰竭已基本控制;心电图无房性期前收缩,不过5次/min室性期前收缩;血清尿素氮不超过17.85mmol/L,血钾不低于3mmol/L。
③先天性心脏病:
房间隔缺损和室间隔缺损:心功能Ⅰ、Ⅱ级,既往无心力衰竭史,无特殊危险;如伴有肺动脉高压,死亡率增加,应该推迟治疗。
肺动脉瓣狭窄:易发生急性右心衰竭。
法乐氏四联症:麻醉后可引起心排血量骤减和严重低氧血症,麻醉危险性非常大。(https://www.daowen.com)
④心律失常:其临床意义在于引起心律失常的原因和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对于无明显自觉症状,无严重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单纯性心律失常,不增加麻醉风险,可不予特殊处理。而以下情况应高度重视:
年龄大于45岁,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和有糖尿病病史。
心房扑动和心房颤动:心室率能控制在80次/min左右,不增加麻醉风险,心室率>100次/min或<60次/min,提示有严重的心脏病变和其他原因,则麻醉危险性显著增加。
房性期前收缩和室性期前收缩:偶发多属于功能性,一般无需特殊处理;频发(>5次/min),二联律或三联律成对出现,系多源性或“R on T”,容易演变为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
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和慢性双束支阻滞(右束支伴左前和后半束支传导阻滞),有发展为完全性的心脏传导阻滞而猝死的可能,应做好心脏起搏器准备。
预激综合征:可发作室上性心动过速,一般只要做到防止交感神经兴奋和血管活性物质释放即可,但对于持续原因不明者,应引起重视,往往是心肌病变的唯一症状,麻醉危险性极高。
窦性心律失常:宜分辨原因而决定是否需要处理,如为病态窦房结所致,宜做好应用异丙肾上腺素和心脏起搏的准备。
无论何种心律失常,发作时伴有头晕、头痛、黑蒙、血流动力学改变,或与心绞痛发作有关,意味着麻醉风险性增加。
⑤心脏瓣膜疾病:麻醉危险性主要取决于病变的性质和心功能损害程度,麻醉前应该识别以狭窄为主,还是以关闭不全为主或者两者兼有。以狭窄为主者病变发展较关闭不全迅速,重度主动脉瓣狭窄和二尖瓣狭窄极易并发严重的心肌缺血、心律失常、左心功能衰竭,并容易并发血栓形成和栓子脱落。关闭不全对麻醉的耐受力一般尚可,但宜继发细菌性心内膜炎和缺血性心肌改变。
3.肝
(1)肝功能的临床估计:可采用Pugh推荐的肝功能评估分级。
表4 Pugh肝功能不全评估分级

按表4累计积分,1~3分为轻度肝功能不全,4~8分为中度肝功能不全,9~12分为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病合并出血或有出血倾向时,提示多种凝血因子缺乏和不足。若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凝血酶时间延长,部分凝血酶时间显著延长,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明显减少,提示有可能出现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纤维蛋白溶解,表示肝脏已经坏死。
(2)肝脏病人的麻醉耐受性估计:①急性肝炎病人极易出现凝血机制障碍;②慢性肝病病人的最大问题是凝血机制异常;③轻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对麻醉的耐受力影响不大;④中度肝功能不全与失代偿时,麻醉耐受力显著减退;⑤重度肝功能不全的危险性极高。
4.肾脏
(1)肾功能损害的临床估计:以24h内生肌酐清除率和血尿素氮(BUN)为指标,可将肾功能损害分为轻、中、重三类。
表5 肾功能损害程度分类

(2)各类肾病的麻醉耐受力估计:
①老年、引发高血压、动脉硬化、严重肝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容易并发肾功能不全,术前需要做肾功能检查,以估计其对麻醉的耐受力。
②对于慢性肾衰竭和急性肾病患者,原则上应禁忌麻醉,但在人工肾透析治疗的前提下,慢性肾衰竭不再是绝对禁忌证,但对麻醉的耐受力差。
③已行肾移植患者,应重视抗排异药的不利影响和副作用。
④对严重肾脏疾患如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特别是长期使用利尿药治疗者,并注意其体液和血浆蛋白的情况。常需予以调整和纠正。应注意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和其他免疫抑制剂的使用情况。
5.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应注意心率的控制情况。巨大甲状腺肿需要估计气管是否受压及其程度,判断是否有气管软化。甲状腺功能低下应适当采取替代疗法。
(2)糖尿病:了解糖尿病的类型和治疗情况,目前的血糖水平,血糖应控制在稍高于正常。应注意有无导致其他全身和重要器官、系统的并发症。
(3)胰岛素瘤:低血糖、肥胖、应激反应低是麻醉应注意点。
(4)肾上腺皮质增多症:应注意其所导致的糖、蛋白质、脂肪代谢和水、电解质的紊乱以及心血管方面的改变。这类患者对麻醉的耐受力较低。有显著的骨质疏松者,应估计麻醉操作和管理上的困难,还要防止可能发生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5)嗜铬细胞瘤:其病理生理的改变是由于儿茶酚胺分泌过多所致。病程长和久未确诊者,可有儿茶酚胺性心肌炎、营养代谢失调等,麻醉前应估计肿瘤的功能、病情的严重程度,并特别注意准备的情况,重点是控制高血压,改善血容量。
(6)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一般难以承受较重的应激反应,应进行合理的替代疗法。
(7)女性患者:月经期不宜行治疗。
6.中枢神经系统
(1)对存在中枢系统疾病的患者,需具体掌握疾病的持续时间、目前的临床表现、治疗用药情况、是否合并颅内压增高,详细进行神经系统的体格检查,了解必要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和患者的最终诊断。
(2)垂体瘤患者可引起内分泌异常,应该加以识别,并小心处理。
(3)近期有脑缺血发作病史者,需对患者的神经系统情况进行仔细评估: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其症状体征的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24h;可逆性缺血损害,其症状和体质持续一般不超过72h;完全性脑缺血将遗留永久性的神经功能缺损。
(4)有癫痫病史者,应了解患者癫痫发作的类型、发作频度、最近一次发作时间、癫痫的药物治疗情况。
7.胃肠道系统
胃内容物反流误吸是麻醉期间最危险的并发症之一。麻醉前对患者是否存在反流误吸风险必须做出明确判断。禁食时间不足、疼痛、创伤、肥胖、妊娠、糖尿病等,抗胆碱药均可导致胃排空延迟或改变食道下端括约肌张力,增加反流风险。食管裂孔疝和反流性食管炎患者应注意询问目前是否存在反酸、烧心症状及严重程度,必要时应使用药物减少胃酸分泌、提高胃液pH值。
8.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状态
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而是继发于多种病因的病理生理过程,只有治疗原发病,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内环境的失衡状态。但是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的状态本身可对机体的基本生命活动构成干扰和威胁,影响患者的安全性和预后,应在治疗前予以纠正。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内科并发症、用药及治疗前禁食禁水、肠道准备等都可能影响患者的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状态。应详细了解患者的饮食、摄水量、尿量、血压、心率、失血量和出汗量、有无呕吐、腹泻病史和口渴感等。适当的实验室检查(血气分析、血生化、血电解质、尿钠、尿渗透压等)有助于准确判断患者的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