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OSAHS概述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定义是在大约7 h睡眠中,反复发生呼吸暂停在30次以上或平均每小时睡眠呼吸暂停超过5次以上,由Guilleminault[7]于1976年首次提出。在临床上,睡眠呼吸暂停根据不同原因和表现分为三型:阻塞型、中枢型和混合型,其中以阻塞型最多见。OSAHS患者临床表现主要为睡眠时出现不均匀的打鼾声,且声音响亮、不规则;呼吸暂停,夜间反复发生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等。患者醒来后自觉憋气、心慌、夜尿增多;次日起床后可表现出头痛、易疲劳、嗜睡、反应迟钝和记忆力下降等症状。此外,OSAHS与高血压也有一定联系[8],还可以提高心肌梗死、脑卒中及猝死[9]等疾病发病的危险程度[10]。
1.2.1 OSAHS流行病学调查
根据国外资料[11]报道,OSAHS患病率为2%~4%,男性远多于女性,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呈逐年上升趋势。国内学者高雪梅等[12]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OSAHS的患病率约为3.1%。据临床统计,未经治疗的OSAHS患者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HI)与病死率呈正相关。AHI≥20次/h者5年病死率高达11%~13%,8年病死率达37%。全球每天约有3000人的死亡与OSAHS有关。这些足以说明OSAHS是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严重影响人类生活甚至威胁患者生命,并已经引起了呼吸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多个医学领域的高度重视。
1.2.2 OSAHS诊断与分度[13]
临床对OSAHS的诊断主要根据病史、体征和多导睡眠监测(PSG监测),以整夜PSG监测值作为诊断的“金标准”。临床上有典型的夜间睡眠时打鼾及呼吸不规律、白天过度嗜睡,经PSG监测提示每夜7 h睡眠中呼吸暂停及低通气反复发作在30次以上,或AHI≥5次/h,呼吸暂停以阻塞性为主。
OSAHS诊断标准见表1。(https://www.daowen.com)
表1 OSAHS临床病情分度标准

1.2.3 OSAHS病因及治疗
OSAHS的病因复杂,截至目前研究认为上气道解剖性狭窄、肥胖、鼻咽部疾病、遗传因素、性别、年龄、头颈部肿瘤等均可导致OSAHS发生,其中上气道解剖性狭窄是公认的最常见原因[14]。临床上,OSAHS的治疗总体可分为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两类,其中非手术治疗包括经鼻持续正压通气(CPAP)、口腔矫治器和药物治疗等。其目的就是减少患者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性,降低OSAHS相关多系统并发症的总患病率和死亡率,减少生产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善和提高患者的生活生命质量。我们所用的一切治疗手段和技术都应该围绕这个最终目标,力求以最小损伤和不良反应,取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口腔矫治器是目前临床应用较多的一种治疗OSAHS的方法,具有治疗简单、无创可逆、价格低廉、疗效良好等优点,患者易于接受,是一种除CPAP之外的有效保守治疗手段,被越来越多的患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