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现状
残疾人教育是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有残疾的人实施的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目前在我国,狭义的特殊教育是指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有残疾的人和有多重残疾的人实施的教育。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出席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时指出的,特殊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特教事业,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全面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政府向来十分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在立法层面对残疾人的各项权益保障作了明确的规定,在计划纲要层面制定了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五个五年计划及其配套实施方案,在交流合作项目上启动和实施了康复领域和教育领域项目。据2006年中国残联发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统计公报》表明,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良好,残疾人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然而,如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 年)》指出的一样,虽然“十五”计划纲要的执行取得了成就,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残疾人仍然面对康复、教育、就业等不利状况,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在“十五”期间取得了进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提高到80%,近60万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https://www.daowen.com)
然而,由于主客观原因,仍然有许多残疾儿童在适龄阶段无法接受特殊教育。根据中国残联的年度统计数据,2009年学龄三类残疾(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合计686350人,其中未入学学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盲、聋、弱智)合计105041人(视力残疾31461人、听力残疾29473人、智力残疾44107人),近15.3%的适龄三类残疾儿童没有获得教育,而未入学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总人数达211190人,是一个数量较大的利益受损人群。
虽然残疾人特殊教育受到一定关注,但是有关残疾人特殊教育现状的实证研究较为少见,其中卢德平的《中国残疾青少年特殊教育问题评估报告》基于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和文献以及其于2003年8~l0月在江苏如皋市、上海市黄浦区和长宁区、河北保定市、北京海淀区等地方就残疾青少年的教育和就业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的数据和情况,提出了“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基本上是空白,义务教育处于数量上的超负荷粗放阶段,高等教育仍然停留于‘精英’教育模式。在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方针的引导下,中国的特殊教育一是过分忽视残疾儿童学前阶段的教育,二是过分忽视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高中和高等教育,从而在根本上制约了残疾人素质提高中无法发现的问题。”他的观点对本研究有较大的启发。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虽然目前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全国统计公报尚未发布,但是,现在已经到了总结和反思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并思考对策建议的时候。本文尝试运用社会工作的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分析框架,从微观、中观和宏观的系统视角切入,根据中国残联在山东东营和广东广州调查的数据和有关资料,分析影响残疾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