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球化视野下的儿童权利保护
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44/25号决议协商一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是世界上加入国家最多,影响最广泛的公约之一。该公约与其后通过的《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是国际间有关儿童权利保护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对儿童权利保护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除联合国之外,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也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儿童的公约。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的努力下,儿童权利保护事业开始新的一页。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了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性,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大法,以儿童权利保护的专门法为主干,并以刑法、民法和其他相关立法为辅助的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
《儿童权利公约》提出了四项倡导性的儿童权利保护基本原则,即无歧视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基本权利原则和尊重儿童观点原则。它规定了儿童自出生起就享有神圣不可剥夺的生存权、获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