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形器处方的基本原则
2026年09月08日
三、矫形器处方的基本原则
矫形器治疗的目的是为麻痹的肌肉提供机械性的代偿功能,起到对抗肌力不平衡的作用。
1.脊柱裂、脊髓发育不良患儿的情况十分复杂。因此,为了写好矫形器处方必须认真、仔细地做好全面的神经系统的缺陷检查。全面、仔细的检查是正确的临床治疗计划的基础。在矫形器的处方中不仅需要考虑到矫形器的品种、生物力学要求,而且需要同时考虑到广义的矫形器,即残疾人技术辅助用具用品的需要。如拐杖、助行器、站立支架、轮椅、坐姿保持器、大便失禁用品、小便失禁用品等等。
2.对于骨关节的继发性畸形应以早期预防为主,预防的前提是预见。全面的仔细的肌肉骨骼运动系统检查,是预见骨与关节畸形和制定预防畸形计划的基础。影响患儿骨关节畸形的因素除了肌肉力量不平衡和合并的先天性骨骼畸形之外,身体的发育因素,身体姿势、身体重量以及站立、步行中的身体的异常对线等因素都会影响骨关节的继发性畸形。高位的伴有严重脊髓发育不良的脊椎裂患儿,由于长期不能站立,常继发骨质疏松,应该注意预防。(https://www.daowen.com)
3.注意神经感觉丧失的部位和程度:所有矫形器都是装配在肢体表面的。体表皮肤必须承担一定的压力,特别是骨骼的突起部位和需要承重的部位,压力容易集中、过大。压力过大容易引起皮肤压疮。矫形器的处方中应当提出要求,矫形器终检时应注意检查。
4.出生时的骨关节畸形或已经形成的固定性骨关节畸形不适合应用矫形器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