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法制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 成立了吉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全体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形成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予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吉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

【推进简政削权改革】 积极推进简政削权十项重点改革工作。印发了《吉水县简政削权十项重点改革工作方案》(吉水县府办字〔2016〕77号),及时做好了承接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削减了8项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了“三单一网”建设,印发了《吉水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梳理相对统一的乡镇权责清单,构建了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全面清理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8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9项;梳理了县本级保留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编制了全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集中培训制度。组织每次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法议题,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开展学法,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制度,全县乡镇及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切实提高了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充分发挥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的作用,重大决策出台前交由相关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法制工作部门作为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全年未出现擅自撤销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的情况。

【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度】 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听证、公开公布等各项制度;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能,对县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全县政府文件不出法律性的错误。(https://www.daowen.com)

【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积极推动九个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建设;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复议为民实现了行政争议的“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4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2件,当事人自行撤案1件。

【履行行政执法监督】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县检察院共同制定《吉水县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各部门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展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对国家省市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落实《吉安市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联系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扩权强镇试点镇综合执法建设】 下发了关于《做好扩权强镇试点镇综合执法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从梳理并公布行政执法权、公示行政执法资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三个方面,指导试点镇做好综合执法局规范化建设工作。

(康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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