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概况】 2016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全力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2016年,县财政局荣获市财政局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县直一类单位第一名、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第一名、政务环境建设工作一等奖、农村安居工程工作二等奖、融资工作特别嘉奖和市、县文明单位等荣誉。
【财政收入】 2016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4.57亿元,占计划的100.1%,增长3.2%(考虑“营改增”减税因素,同口径增长11.5%),总量在全市排位第5位,在全省排62位,比2015年分别前进一位,财政总收入增幅列全市第3位;税收收入完成11.78亿元,同比增收1.04亿元,增长9.6%,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0.8%,同比提升4.7个百分比,税占比绝对值在全市排第3位,创历史最好水平,提升值在全市排第三,一类县中排第一。
【财政支出】 2016年,全县财政支出完成31.74亿元,同比增加4.67亿元,增长17.3%。其中八项财政民生支出23.1亿元,同比增加4.7亿元,增长25.5%,增幅在全市一类县中排第一。
【社会保障】 积极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制度建设,县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层卫生院基本工资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6年医疗卫生支出4.09亿元,同比增长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亿元,同比增长25.2%;各项投入全部达到了“民生工程”指标实施进度。
【“三农”工作】 认真落实农业投入政策,创新支农投入方式,切实加大县级农业资金投入。2016年,农林水支出6.38亿元,同比增长11.8%。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全年共整合涉农资金2.56亿元,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等方面。完善和规范惠农补贴程序,通过“一卡通”发放项目大项23项小项54项,发放惠农资金2.5亿元,惠及农户9.18万户,各项惠农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改革】 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继续推进国有资产改革;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https://www.daowen.com)
【财政监督】 扎实做好各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按照《吉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水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共开展自查单位9个,自查资金总额4.4亿元,自查面为100%。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了移民、扶贫、清洁工程、小城镇建设、庐陵风格、扩权强镇、粮食补贴等专项资金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提出了整改方案,强化了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了各项专项资金安全。
【政府采购】 2016年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894次,采购金额6.12亿元,节约金额1.11亿元,节约率达18.6%。
【财政投资评审】 2016年共评审项目217个,项目送审总金额约12.11亿元,审定金额约10.5亿元,审减率13.34%,节约财政资金1.62亿元。
【干部队伍管理】 县财政局把打造一支勤廉高效的队伍作为开展财政各项工作的有力支撑,切实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四帮四做”活动。
(罗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