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证明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直接证明 即是对于一种主张,找出积极的理由来证明。例如: 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公孙丑曰:“何谓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是之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https://www.daowen.com) ——《孟子·尽心》 这篇底主旨是说梁惠王不仁,而用“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的事实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