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间接证明
就是所谓反证,对于一种主张,先证明对立面的谬误,使自己所说的牢固。例如: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
——《孟子·离娄》
这篇底主旨是说匡章是孝子,而用他没有不孝的事实来证明。(https://www.daowen.com)
大概,发表自己底主张,不能不有直接的证明;反驳他人底议论,间接证明最有用。例如:有人主张“足球应当废止”,他所持的理由是“足球危险”,就可用间接证明法反驳如下:
足球危险,不错。但是,世间危险的事情很多,火车也危险,飞机也危险。如果因为危险就应当废止,那么,火车、飞机也应当废止了;这是很不合理的。
用这种反驳法应当要注意对手底论点变更。若主张“足球应当废止”的人,因为这个驳议而声明说:“火车、飞机虽危险,但有用它们底必要,非足球可比的。”他底根据已全然变更了,最初的理由是“足球危险”,后来的理由是“足球危险而且非必要”,所以应当认为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