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流水样检验、封样
按工艺单规定的技术条件所生产的客户确认合格的产品称为首件产品。为保证大批量生产的质量,质量监督人员必须督促生产车间进行首件产品的合格封样。封样单格式见表3-13~表3-15。封样合格后才可以批量投产。首件封样不合格的,经改进后再次封样,直到合格为止。
表3-13 样衣评审表

1.首件封样对象
凡与本企业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包括联营厂、合资厂、加工协作厂及本企业内部各车间、班组等部门生产的确认合格的产品,都应列为首件封样的对象。
2.首件封样范围
全过程的生产封样,包括裁剪、刺绣、印花、缝纫、锁钉、熨烫、折叠、包装等全过程。其中对一些工艺比较复杂的部件,可以实行部件封样。
3.首件封样标记
凡是经过封样认可的首件产品,必须由主管部门在首件封样的产品上,贴上封样合格标记,以此为证。
4.首件封样内容
1)确认合同号和订货单。
2)确认产品型号、名称。
3)各部位规格测量是否正确。
4)核实产品原辅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5)核实生产车间、班组。
6)经检验发现的具体质量问题及件数。
7)指出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https://www.daowen.com)
8)是否同意投产,要有结论性意见。
9)在样品上要标明已封样合格,并具有验收人签名。
10)封样日期必须填写清楚,以明责任。
11)如需改进的样品,必须写明问题所在,作为再次封样的依据。
12)签发同意领料单。
5.首件封样的作用
1)确保工艺单在各部门、各车间执行到位。
2)把封样合格产品作为标准样,挂在车间首位,以方便统一操作。
3)凭封样合格单到裁剪车间领取裁片,投入批量生产。
4)封样产品要妥善保管好,可作为质量检验的重要依据。
5)封样单一式三份,转告有关部门,以便取得各部门的协调和支持,见表3-14和表3-15。
表3-14 首件产品封样单

表3-15 首件封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