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年九月二十七日(1918年9月27日)
方總指揮需款萬急,請吕道尹在鹽款項下撥給一萬五千元,以便方軍出發。軍府公文已派俞秘書鳳韶攜往,日内可到。
《復潮州方韻松總指揮致汕頭吕道尹請撥款一萬五千元以便方軍出發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