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在第二任總統未選出前仍暫代總統致馮國璋電

請在第二任總統未選出前仍暫代總統致馮國璋電

民國七年九月二十四日(1918年9月24日)

岑西林致馮宥(廿六)電謂,公依法代理,當依法去職。於第二任總統未選出前,仍請暫行代理。

《本館専電》,《中華新報》1918年9月30日,第1張,第2版,第2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