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速定辦法由陝西雙方駐軍各自勦匪致李純電

請速定辦法由陝西雙方駐軍各自勦匪致李純電

民國七年十二月十一日(1918年12月11日)

庚電奉悉。苦心斡旋,至佩。所擬辦法均可贊同,其中尚有應行疏通之點,另電詳。惟現有—極困難問題,即北方對於陝西以勦匪爲名,不認爲停戰區域,此間激昂萬狀。若不迅速解决陝西問題,則和局因之破裂。曾記去冬執事與煊呼籲和平將有頭緒,卒因北方以荆襄爲土匪區域,終至决裂。今復襲故智,故生波折,真可浩嘆。試思和議將開,什佰仟倍於陝西問題均可付之公决,何必小題大做,功敗垂成?執事公忠愛國,務懇飛電力争,迅定辦法,由陝西南北兩軍指定駐兵地點,凡所駐區域内如有匪患,各自勦辦。并希東海明白電示,以釋群疑,不勝迫切待命之至。

《致南京李秀山督軍懇迅定辦法由陝西雙方駐軍各自勦匪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