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閩鄂西軍事完全解决再行開議致徐世昌電

陝閩鄂西軍事完全解决再行開議致徐世昌電

民國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18年12月22日)

急。北京徐菊人先生鑒:

蒸、真兩電迄未見復,乃諫日錢君能訓來電,堅持陝閩有匪,并承認派許、張各軍入陝,王旅入閩,且有如不見諒,惟有聽中外公論之語,無異表示因陝、閩問題,不憚再延戰禍之决心。於雙方言和之時,忽生出此等枝節,不幸殊甚。

錢電以郭堅、樊毓秀、盧占魁爲匪。查郭堅前爲陝西省長公署警備隊統領,樊毓秀係陳樹藩第二混成旅團長,何以從前北方不認爲匪,且加之任命?盧占魁亦不過如張敬堯部下毛思忠等耳,何以在北部爲國軍,在南即爲土匪?又據黎天才等電稱,王占元劃施南爲匪區,并限四星期收復恩鶴等處。查黎天才、唐克明或爲鎮守使,或爲師長,護法旗幟本極鮮明,不得誣之爲匪。即謂陝、閩有匪,何以於停戰後始經發見?况既經停戰,則以現有軍隊勦匪,綽有餘裕,何必又添重兵?

錢電謂王旅係爲清鄉之用,并未令其作戰。夫清鄉之與作戰,界説亦難分明。考之輿論,徵諸友邦,當必有能辨之者。又據陳炯明、許崇智電:遵令止攻。繼迭據陳炯明、文元等電:北軍違約來攻,永泰失而復得。事實具在,可以查知。

兹再切實質問,如誠意言和,應即復電聲明,陝、閩、鄂西等處,一律停止進兵,由該處軍隊各就現駐地點,雙方各守防綫,并可酌請當地領事爲保證,以免食言。惟恐北方尚持異説,謂南方不欲言和,兹特先委任唐君紹儀爲南北和平會議南方議和總代表,即在上海静候陝、閩、鄂西軍事完全解决,再行開議。倘北方始終堅持,亦惟有如錢電所云,聽諸友邦及國民之公論而已。

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孫文、唐紹儀、林葆懌。禡。

《和議中之南北兩要電·各總裁質問徐世昌電》,上海《申報》1919年1月1日,第6版,第4欄,《申報(影印本)》(156),上海:上海書店,1983年,第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