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18年12月22日)
哿電悉。此間多數主張,非陝、閩問題解决,不派代表。現極力疏通,已議决派定代表。非陝、閩、鄂西問題解决後,不得開議。請密告當局,勿因一隅而牽動全局,否則枝節横生,終爲和平障礙。總代表已推定少川先生擔任,其他代表正在商派中,不久當可發表。
《復北京谷九峰先生請密告當局解决陝閩鄂西問題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