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條陳立國之要致蕭度函
2025年10月20日
爲條陳立國之要致蕭度函
民國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18年12月24日)
今日立國之要,不在地利,而在政治修明。政治不修明,則内憂外患相因而起,易地無可避,堅城不能防。歷觀東周、西晋、北魏、南宋往事,可以證明。俄遷聖彼得堡,宜苞桑永固矣,今何如者?英國屬地,散處各洲,而首都則在倫敦小島,具引領提綱之力,無鞭長莫及之虞,無他,政治修明也。
况今情勢,與昔迥殊,飛艇排空,潜船偷渡,暗中襲擊,防不勝防,不從根本上謀國勢擴張,徒事擇地播遷,未見其可也。民國肇興,於今七載,所謂政治,曾無絲毫成效之可言。惟日見竭民財以養武夫,嗾武夫以殘同類,人心涣散,險象環生,欲挽危機,惟有除軍閥以臻民治,和議果成事實,當執此旨以力争。蓋民爲邦本,本固邦寧,固勝金城湯池萬萬也。若夫陪都之設,固足固我根基,第既稱陪都,是已承認北廷爲正統,與護法本旨未免背馳。
今我護法各省雖限於西南,而護法之人心則普遍全國,若强分軫域,不特自縮其範圍,且負邦人君子之責望也。至創兵工廠以濟軍需,設銀行以通民用,誠爲今日要圖。所苦者,杼柚俱空,未能刻期籌辦耳。
《粤聞紀要·岑西林復蕭度條陳書》,上海《申報》1919年1月8日,第7版,第3—4欄,《申報(影印本)》(156),上海:上海書店,1983年,第1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