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事實問題可由雙方直接另商來電

附:事實問題可由雙方直接另商來電

民國八年七月十九日(1919年7月19日)

有事實問題,可由雙方直接另商。

《専電》,《中華新報》1919年7月21日,第1張,第2版,第2—3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