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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事實問題可由雙方直接另商來電
2026年01月15日
版权
附:事實問題可由雙方直接另商來電
民國八年七月十九日(1919年7月19日)
有事實問題,可由雙方直接另商。(https://www.daowen.com)
《専電》,《中華新報》1919年7月21日,第1張,第2版,第2—3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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