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年十二月十九日(1919年12月19日)
日前泐寄一緘,諒登記室。續撥之款八萬元擬即交趙、李兩代表匯寄,希速接洽。薌石一軍飢困特甚,想公必隨時接濟。傾接蓂公電,擬調回滇,未審薌石之意若何,又與陝防有無關係。已馳函請薌石與公商酌辦理,尚希籌定,示知爲盼。
《致三原于右任督軍撥款希速接洽至葉軍撤防事請籌定示知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