奬勉盧部當提出政會撥款撤防回滇可商于督致耀縣葉荃師長電
民國八年十二月十九日(1919年12月19日)
江日代電悉。維持盧部,至具苦心,佩慰何極。現該部既誠心傾向,自應加以奬勉,當提出政務會議核定。即聞月前續撥陝款八萬元,當經致緘右任督軍囑爲平均分配,并請對於貴部特别注意。日内當可匯到,即希就近具領,藉蘇飢困。蓂公擬調貴部回滇,未審尊意若何,是否與陝防無礙。如兄同意,還祈商明右任督軍,迅賜示知,以便照辦。
《復耀縣葉荃師長奬勉盧部當提出政會撥款并希就近具領撤防回滇可商于督示知照辦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03—4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