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飭張湘督發給陳家鼎衆議員運柩護照致靳雲鵬電

請飭張湘督發給陳家鼎衆議員運柩護照致靳雲鵬電

民國九年一月二十五日(1920年1月25日)

北京靳翼青先生鑒:

頃據衆議員陳家鼎函稱,前遭先母大故,停柩滬上集議公所,衹以列席憲法會議,謹遵遺囑,黽勉國事,迄今經年,尚未歸葬,寢饋難安。兹擬克期扶櫬返湘,歸葬於原籍寧鄉縣屬祖山,藉以妥慰先靈。惟寧鄉係張督管轄區域,非經電商許可,誠恐不無誤會。

爲此,特懇電商北政府轉電張督,發給運柩護照,并飭知長岳及寧鄉沿途軍警賜予保護。俟得張督覆電允可,當即扶櫬起程,存没均感□□。相應電達台端,即希轉電張督酌核辦理,并盼電覆,以便轉飭知照。

岑春煊、伍廷芳、唐繼堯、陸榮廷、林葆懌。有。印。

《各總裁致靳雲鵬衆議員陳家鼎擬返湘葬母請轉電張督發給運柩護照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48號,1920年2月11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23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