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阻止匯豐銀行將三月份關餘交伍廷芳致章行嚴郭松年函
民國九年四月三日(1920年4月3日)
章行嚴、郭松年兩先生鑒:
密。昨三電諒達。三月份關餘,據此間税務司言,已撥彙存上海匯豐交伍等語。請務立即前往查明,交涉止交伍。此係西南公款,并非伍廷芳私人所能動用。伍廷芳既不在軍府,此款即不應交伍。請行兄會同精衞,將應撥大學之四十萬元劃出。餘款若干,速彙交煊爲要。現在滬電非常遲緩,近情務望俱由水電綫發,勿惜費也。
春煊。江。
《岑春煊致章行嚴等阻伍廷芳動用關餘電》,《劉光烈任熊克武代表期間有關來往文電》,四川省文史研究館編:《四川軍閥史料》第3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