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与缴纳
2026年01月15日
四、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缴纳期限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一般分别确定为按月、季或半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
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如属于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属于非耕地,则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https://www.daowen.com)
(二)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是土地所在地,纳税人应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在同一县(市)的,纳税人应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三)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将其占用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