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二、国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新修订的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GB 3095—1996标准指标对比见表17-1、表17-2,增加了PM2.5指标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基本项目表17-1在全国范围内都要实施。

表17-1 新旧标准基本项目限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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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限制表17-2由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政府根据当地需要决定是否实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新标准前,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各省的省政府也可根据当地需要和当地情况提前实施新标准。

表17-2 新旧标准其他项目限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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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以上两个标准限值,可以看出新标准在加入细颗粒物(PM2.5)的同时也收紧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限值。总悬浮颗粒物(TSP)主要是针对旧标准的三类区(特定工业区),而对于旧标准的一类和二类区没进行调整。而对于可吸入颗粒物(PM10)新标准在一类区没有进行调整,二类区在年平均限值上进行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日平均限值依旧和旧标准的相同。因此,新标准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方面主要是对特定工业区的规定,同时也对原二类区提高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