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 供应商期初余额录入及期初记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4.4.2 供应商期初余额录入及期初记账

1.供应商期初余额录入

初次使用本系统时,要将上期未处理完全的单据都录入到本系统,以便以后的处理。当进入第二年度处理时,系统自动将上年度未处理完全的单据转为下一年度的期初余额。在下一年度的第一个会计期间里,可以进行期初余额的调整。

1)在T3—用友通主界面单击“采购”→“供应商往来”→“供应商往来期初”,进入“期初余额—查询”窗口。单击“确认”按钮,进入“期初余额明细表”窗口。

2)单击“增加”按钮,进入“单据类别”窗口。系统提供了采购发票、应付单和预付款三种单据名称,选择需要增加的期初单据类型。

3)单击“确定”按钮,进入“期初录入”窗口,如图4-47所示。录入相关内容后,单击“保存”按钮,返回“期初余额”窗口。

4)在期初余额主界面,列出的是所有供应商、所有科目的期初余额,单击“对账”按钮,进行期初余额与总账对账功能。

提示

单据中的“科目”栏目,用于输入该笔业务的入账科目,该科目可以为空。在录入期初单据时,最好录入科目信息,这样可以与总账系统对账,而且可以查询正确的科目明细账。

2.期初记账

期初记账是将采购期初数据记入有关采购账中。期初记账后,期初数据不能增加、修改,除非取消期初记账。期初记账后输入的入库单、发票都是启用月份及以后月份的单据,在“月末结账”功能中记入有关采购账。(https://www.daowen.com)

在主界面中选择“采购”→“期初记账”,即可使用期初记账处理功能,如图4-48所示。

图示

图4-47 “供应商期初录入”窗口

图示

图4-48 “期初记账”窗口

提示

①没有期初数据时,也应当期初记账,以便输入日常采购单据数据。

②已做月末结账处理后,不能取消期初记账,除非取消各月的月末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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