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五区林石区长等来了报告,本月一日驻甲子步长福岭之K[1]九十余人和驻沥林刘光部百余人分别包围我同和乡石村、石桥头两村和欣乐乡企岭洞水流田一带。在同和被杀了自卫队中队长黄超坤。乡参议长余子群、参议员胡文明、后备队长罗祥三人被捕后,于六日解回第四村枪杀。欣乐乡则被杀中队长罗盛能一名,其余三名是张冠庭乡长的兄弟,区农会会长罗镜波的家被抢【得】很清光。八日刘光又到欣乐乡来捉去十三岁以上的男子三十九名。林区长的家庭被敌伪抢劫过二次,现在又为顽军所光顾,抢劫一空,一物无存。反动派还是利用着反动地主,组织武装到处出动。地主邓耀辉、邓立亭还亲自带路,扬言限两天要交出去年租谷(系农民减租所得的租谷)二百三十石,步枪卅二枝,否则烧屋云,可谓烧、杀、抢三光政策全部出演了!

一方面要坚持武装斗争,反对内战,制止内战。一方面要保存干部,要进入大城市准备政治斗争的阵地。许多干部回到大城市当工人、学生、教员和〈从事〉各种社会职业。(https://www.daowen.com)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