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医学基本概念
1992年,加拿大McMaster 大学戈登·格弋特(Gordon Guyatt)所领导的循证医学工作组在《JAMA》发表了名为《Evidence-based medicine.A new approach to teaching the practice of medicine》的文章,第一次提出了Evidence—based medicine 这一概念,在数年中它日趋成熟,并成为近年医学领域关注的热点之一。到目前为止,医学特别是临床医学还属于经验科学的范畴,仍然存在许多有待深入探讨的领域,而医学的发展史表明前人在医疗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并不都是无懈可击的,在临床经验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非科学的成分,故需要慎重、准确和明智地应用所能获得的最好研究依据来确定患者的治疗措施。
循证医学意为“遵循证据的医学”,是指人们在医学实践中遵循科学的原则和依据进行医疗活动的科学,其目的是把疾病的防治手段建立在坚实可靠的科学证据基础上。加拿大临床流行病学家David Sackett对此所提出的定义“Evidence-based medicine is the conscientious,explicit,and judicious use of current best evidence in making decisions about the care of individual patients”。另一个更为简洁的定义同样出自Sackett:“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is the integration of best research evidence with clinical expertise and patient values”。后者明确提出最佳证据与其对患者的意义,并提出将患者的价值与之整合,因此可以认为这一定义是对循证医学准确而严密的概括。它通过大规模、随机、有对照的研究来评价治疗方案的有效性、安全性,以及对患者长期预后的影响,即总病死率、生活质量和成本效益。循证医学认为,医疗决策应尽量以客观研究结果为依据。循证医学使临床医师更好地应用最客观的有效成果做出治疗决策,改善患者预后。这就要求临床医师在掌握传统技能及良好的专业基础上,善于查证和独立评估原始文献,去伪存真,总结文章内容与优劣;引用最新、最佳成果解决问题。
循证医学实践包括三大要素:第一是患者,第二是医生,第三是最佳临床证据。医生要正确诊疗患者,除了自己的临床经验及掌握的医学理论知识外,还应更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去发掘并掌握当前研究的最佳证据,通过客观评价患者的具体情况,将三大要素有机结合,制订最佳方案,从而卓有成效地解决患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