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用期

二、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课堂思考

小吴是某高校2010届毕业生,早早就与甲公司达成了就业意向,并按其要求于2009年12月就开始参与公司日常工作。2010年7月,小吴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填写入职时间上,小吴与甲公司发生了争执。

小吴认为自己从2009年12月就开始上班,参与加班,因此与甲公司的劳动关系应该从2009年12月就开始建立。甲公司则认为小吴当时只是实习,不能视为建立劳动关系。

依据相关法律知识,你认为小吴的入职时间是哪一日呢?

课后延伸

一、电影推介:《在云端》

二、“平语”近人——习近平谈法律

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励志勤学,刻苦磨炼,促进青年成长进步。

1.青年时期是培养和训练科学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关键时期,无论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要把学习同思考、观察同思考、实践同思考紧密结合起来,保持对新事物的敏锐,学会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善于把握历史和时代的发展方向,善于把握社会生活的主流和支流、现象和本质。要充分发挥青年的创造精神,勇于开拓实践,勇于探索真理。养成了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的习惯,终身受用。

2.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经典诵读

1.一民之轨,莫如法。—— 《韩非子·有度》

【释义】统一人们的行为规范,没有比法律更好的。

【解读】法律,就是约定公民行为准则、营造和谐氛围的“规矩”,也是国家机器的“润滑剂”。试想一下:一个城市,如果没有法规,将会怎样?“百度皆准于法”。

2.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商君书·画策第十八》

【释义】国家都是有法律的,但是没有能保证这些法律一定得到遵循的法。

【解读】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就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从客观上说,法治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详细的了解,而在于在日常行为中时刻体现规范意识。如何把规范深植于每个人的心中,成为自觉,就需要培育法治精神。没有法治精神,再精密的法律条文都难免沦为摆设。可以说,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