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的概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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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病的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https://www.daowen.com)
职业病,顾名思义是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是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引起健康损害而导致的职业病。职业病的发生率和患病率的高低,反映着国家生产工艺技术、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意识和医疗预防工作的水平。世界各国对职业病,除医学的涵义外,还赋予立法意义,即由国家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国际劳工组织将职业病定义为:在工作活动中,由于接触危险因素而引起的一类作为法律契约的疾病。许多国家由政府立法明文规定了职业病的范围和目录,只有职业病目录上所列的疾病才是通常意义上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或规定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