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损伤的防护
(一)配制化疗药物的环境要求
条件允许时应设专门化疗药物配药间,配备空气净化装置,在专用层流柜内配药,以防止药物对配制人员产生危害。操作台面应覆一次性防渗透性防护垫,以吸附溅出的药液,减少药液污染台面。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化疗药物配制中心。
(二)配制化疗药物的准备要求
1.配制前用流动水洗手;戴帽子、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透隔离衣,戴聚氯乙烯手套;若需戴双层手套,则在外面再戴一副乳胶手套。
2.割锯安瓿前轻弹其颈部,使附着的药粉降落至瓶底。掰安瓿时应垫纱布,避免药粉、药液外溅,避免玻璃碎片飞溅,划破手套。
(三)执行化疗药物操作的要求
1.溶解药物时,溶媒应沿瓶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晃动,防止药粉溢出。
2.瓶装药液稀释后抽出瓶内气体,以防瓶内压力过高,药液从针眼处溢出。
3.抽取药液后,不要将药液排于空气中。
4.抽取的药液以不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为宜。
5.操作结束后擦洗操作台。脱去手套后彻底冲洗双手并行沐浴,以减轻药物的毒副作用。(https://www.daowen.com)
6.静脉给药时戴手套;确保注射器及输液管接头连接紧密,以防药液外漏;加药速度不宜过快,以防药液从管口溢出。
(四)化疗药物外漏和人员暴露时的处理要求
1.若化疗药物外漏,应立即标明污染范围,避免他人接触。药液溢洒在桌面或地面上,应用吸水毛巾或纱布吸附,若是药粉,则用湿纱布轻轻抹擦,以防药粉飞扬污染空气,再用肥皂水擦拭污染表面。
2.在配制、使用化疗药物和处理污染物的过程中,药液溅到工作服或口罩上,应立即更换;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清洗污染部位的皮肤;眼睛被污染时,应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
3.记录接触情况,必要时就医治疗。
(五)污染废弃物的处置要求
1.凡与化疗药物接触过的废安瓿及药瓶、注射器、输液器、棉球、棉签等,须放置在专用的密闭垃圾桶及有特别标记的防刺破、防漏的专用容器中,由专人封闭处理,避免污染空气。
2.所有污染物、一次性防护衣等须焚烧处理;非一次性物品如隔离衣等,应与其他物品分开放置、标记,高温处理。
3.处理48h内接受过化疗的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血液等时须穿隔离衣、戴手套;被化疗药物或病人体液污染的床单等应单独洗涤。
4.病人使用过的洗手池、马桶用清洁剂清洗。
5.混有化疗药物的污水,应在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中专门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