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26日 版权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列入的法定传染病共39种,其中甲类2种(鼠疫和霍乱),乙类26种,丙类11种。随着传染病疫情的变化,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在2013年11月发布调整,规定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入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调整为丙类,并纳入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甲类防控措施。

1.立法目的和方针

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2.各级政府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4.医疗机构的职责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传染病预检。

5.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程序和方式报告。单位和个人的报告责任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h内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h内报告。

传染病分为甲、乙、丙3类,实行分类管理。截至2014年,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https://www.daowen.com)

※天使拾贝※

1.甲类传染病(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严格管理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大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疸、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传染病)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6.疫情控制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应及时采取下列措施: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告知死者家属。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7.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8.保障措施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