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疗原则
(一)药物治疗
抗抑郁剂的使用原则:①治疗方案个体化;②尽可能单一用药;③足量、足疗程;④逐渐递增剂量;⑤症状缓解后不要立即停药;⑥联合心理治疗。
1.急性期治疗
推荐6~8周。一般药物治疗2~4周开始起效。如果病人用药治疗4~6周无效,可改用同类其他药物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
2.恢复期治疗
治疗至少4~6个月。
3.维持期治疗(https://www.daowen.com)
多数意见认为首次抑郁发作维持治疗为6~8个月;有2次以上的复发,特别是近5年有2次发作者应维持治疗,一般至少2~3年,多次复发者主张长期维持治疗。
常用的抗抑郁剂包括传统的三环类抗抑郁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以及其他新型抗抑郁剂等。其中,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 ),如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等已成为一线用药物。
(二)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对缓解症状、配合治疗、预防复发都有极大的帮助。常用一般性心理治疗方法如支持、鼓励、保证、解释、倾听等,认知行为方面也可以对病人的负性认知进行调节。
(三)其他治疗
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可用于药物治疗无效、病情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