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carmé 案件与植物毒的系统分析法

Bocarmé 案件与植物毒的系统分析法

这是一个典型的由于案件鉴定的需要而产生的方法。1850年,比利时发生C.Bocarmé 案件,作案人企图谋夺其堂兄的财产,遂翻阅1843年版的奥尔菲拉《论毒物》,发现书中提到烟碱尚无鉴定方法,于是千方百计弄到烟碱,灌入其堂兄口内致死。由于化学家斯塔斯(Stas)的认真研究,不仅解决了烟碱的鉴定方法,还研制出生物碱的系统分析法(1851)。他的检验结果为法庭所接受,这是一个科学发展有能力战胜邪恶的最好例证。奥尔菲拉知道这一消息后立即给斯塔斯写信,说是为了出版第5 版《论毒物》要把这一毒物分析技术载于该书。在他得到斯塔斯的方法以后,竟然迅速发表了Stas 法的变法,从而引起一场受到舆论重视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