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解读

更新于 2026年10月23日 版权声明
三、《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解读

(1)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各地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每年8月1日前,各市州、县市区残联要将上学年未入学和本学年应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含基本信息、残疾证编号)通报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通报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同级残联和民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以残疾证为基本依据严格认定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资格。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要在学籍系统中建立专门的班级进行学籍管理。

(2)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师业绩考核时对智障等残疾学生成绩区别对待,不得以影响总体成绩、影响班级管理等理由拒绝接受残疾孩子入学。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重点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以下简称“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加强对农村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继续办好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https://www.daowen.com)

(3)完善送教上门制度。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4)一入一案,三种安置形式,确保每一个残障儿童享受合适的教育。入学路径:优先普通教育,其次特殊学校,最次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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