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的诊断

六、呼吸衰竭的诊断

1.诊断依据:主要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血气分析。

2.诊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根据血气分析结果,参考K+、Na+、Cl-等电解质,做出呼吸衰竭及酸碱平衡失调类型的诊断。①I型呼衰:单纯PaO2<60mmHg;②II型呼衰:PaO2<60mmHg伴PaCO2>50mmHg;③氧合指数:PaO2/FiO2<300mmHg。

2)结合心排量、血红蛋白、PaO2等指标评估氧运输情况。

3)呼吸衰竭的严重程度(以ARDS为例,如下所述)。

4)呼吸衰竭的主要病因。

5)呼吸衰竭的并发症。(https://www.daowen.com)

3.ARDS的柏林标准:

1)起病时间高危者1周以内内新发的或原有的呼吸道症状加重(如气促、呼吸困难等)。

2)胸部影像胸片或胸部CT检查可见无法用胸腔积液、肺不张或结节完全解释的双肺斑片状模糊影。

3)水肿原因无法完全由心衰或容量负荷过重解释的呼衰;如果无危险因素,则需通过客观检测(如超声心动图)鉴别心源性肺水肿。

4)氧合程度#①轻度:200mmHg<PaO2/FiO2≤300mmHg,且PEEP或CPAP≥5cmH2O*;②中度:100mmHg<PaO2/FiO2≤200mmHg,且PEEP≥5 cmH2 O;③重度:PaO2/FiO2≤100mmHg,且PEEP≥5cmH2O。

注:#海拔>1000m时,需校正氧合指数:PaO2/FiO2×(大气压/760);*轻度ARDS,可以无创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