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至元代熟药所的发展

三、宋代至元代熟药所的发展

《宋会要辑稿》记载:“太医局熟药所熙宁九年六月开局,至十年六月收息钱二万五千余络,计倍息。”意思是说,政府投入的资金成本,熟药所经营1年的利润收入就全部收回了。如此一来,表明京城开封熟药所试点成功。由于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官营药局的地位借此有了大幅提升。此后,全国各地陆续推广官办药局。至北宋末年,“都邑惠民局多增五局,货药济四方,其盛举也!岁校出入,得息钱四十万缗”,表明熟药所的创建使政府获得丰厚利润,其规模也达到了鼎盛时期。

图示

▲清·青花十二生肖药瓶(上海中医药博物馆藏)(https://www.daowen.com)

北宋政权灭亡后,高宗赵构南渡至临安(今浙江杭州),建立南宋政权,不久熟药所便恢复运营,在杭州一带继续设立药局。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此时“初置行在和剂局,给卖熟药”。此后“行在熟药所”又改名为“太平惠民局”。南宋时期,各地纷纷设立惠民局,据《癸辛杂识》载有“内外凡七十局”,惠民局遍及南宋各地。元代亦沿袭宋代的药局制度。《元史·食货志》载:“元立惠民药店,官给钞本,月营子钱,以备药物,仍择良医主之,以疗贫民。”所谓“官给钞本,月营子钱”即指政府提供资金贷款,收取利息作为药局运营的经费。忽必烈时期,所有的“惠民药局”都受太医院“垂直领导”,其负责人由从五品、从六品的官员担任,所以当时的惠民药局实际上属于“企业化管理”的官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