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苏州市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苏州市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苏教高职〔2018〕9号

各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将《关于推进苏州市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苏州市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的意见

(试行)

职业院校企业学院是中、高等职业院校与知名企业以相关专业(群)为依托,围绕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内容合作共建的校企紧密合作模式。近年来,全市职业院校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校级企业学院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为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存在着合作不够紧密、机制不够健全、布局不够合理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管理。为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系统谋划、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推进机制,实现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现结合本市实际,就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精神,全面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市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及《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立德树人原则。创建企业学院要以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技术需求和创新创业需求为出发点,把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作为首要任务,校企双方齐心协力推进企业学院内涵建设。

合作共建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的作用,加强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的理念对接、资源对接和制度对接,企业与学校都要积极主动、形成共识,共同投入、坦诚合作,搭建平台、创新机制,实现院校教育供给侧与政府、企业需求侧的有效对接,形成人才培养共同体。

开放共享原则。企业学院创建要选择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典型项目来开展合作,创建人才培养新模式、技术研发新平台、创新创业新渠道,充分利用校企双方产、学、研、用的优质资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开放共享的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职业院校创建企业学院全覆盖,产生一批合作紧密、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特色鲜明的市级企业学院,校企深度合作、协同育人的格局基本建立,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产教融合典型模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全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四)主要特点

企业品牌性。参与企业学院建设的企业是行业或区域内的知名企业,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良好的技术装备,能够为学生培养提供优良的硬件资源和软件服务。

融合全面性。企业学院建设立足人才培养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校企双方从招生与用工、专业设置与课程建设、技能培养与素质能力提升、管理人员与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与创新创业平台搭建、顶岗实习与就业安排、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全面的深度合作。

优势互补性。企业学院是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的平台与桥梁,职业院校的师资优势、科研优势与企业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紧密对接、相互融合,充分发挥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方面的优势和特长。

二、重点任务(https://www.daowen.com)

(一)制定企业学院的布局规划

1.强化统筹协调。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区域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形成合力。要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及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情况做好本地区企业学院建设的布局规划。

2.院校主动作为。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开展企业学院建设,要立足实际,做好校内推进企业学院的规划、培育工作。积极发挥学校优势专业、优秀团队的作用。

3.推动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各级企业学院的遴选、指导和考核工作,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力争通过建设,培育一批布局合理、数量合适、质量优先、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企业学院。

(二)完善企业学院的运行管理

1.明确基本要求。职业院校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主动与行业内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企业学院。依托建立企业学院的专业(群)必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产业紧密对接,必须与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有共同育人的实质性合作内容,有企业提供的资金、场地、课程或兼职教师等真实的合作项目。职业院校同一个专业(群)原则上只建立一个企业学院。

2.健全管理体制。企业学院由校企双方共同建设和共同管理,接受教育等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指导。企业学院应该建立相应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健全组织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学院正常有序开展校企合作。企业学院一般可设立正、副院长各一名,正、副院长一般由企业和学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担任,企业学院可设立行政办公室。

3.落实责任担当。企业学院应建立有效的保障和约束机制,校企双方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来明确投入机制、建设内容、管理模式、责任分担、成果共享等事宜,共同打造集教学、科研、生产、实践、就业、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企业学院应加强发展战略研讨会、重大事项联席会和日常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双方紧密合作和信息对接,共同制定企业学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学院运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发挥企业学院的育人功能

1.开发课程教材。职业院校和企业要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岗位所要求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共同开发适用的课程与教材,共同推进教学改革。企业学院要根据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要求,引进先进的行业企业标准、优质资源和经验做法以及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技术手段,推动专业课程标准建设,推进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理实一体化课程改革。要把教育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过程紧密结合,把教育教学任务与生产实践任务协调安排,形成生产、教学、实训、实习、科研、服务有机融合。

2.促进实习实训。支持校企双方在企业学院联合共建实验室、生产性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和基地对学生开展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对企业员工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组织教师、学生和企业骨干联合开展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加快成果转移转化。

合作企业要建立学生和教师到企业实习、实践保障制度,为实习学生和实践教师提供能够满足需求的设施设备、人员指导和安全保护。实习学生和实践教师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商业秘密。

3.营造育人环境。企业学院要主动对接企业文化,积极融合学校与企业两种文化,大力营造既体现企业精神与价值追求,也富有学校特质与人文环境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育人,提升学生的思想品质与职业素养。校企双方要加强企业学院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学生实训实习保障制度、教师企业实践考评制度、教师或企业员工兼职兼薪制度、学生创业就业保障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育人文化和环境。鼓励企业学院的毕业生由合作企业直接招录工作,或由职业院校或合作企业推荐进入对应产业的相关企业就职。共同推动学生优质就业、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学院招收在职劳动者、退役士兵及社会上有学习需求并愿在企业长期工作的人入院学习。

(四)提升企业学院的师资水平

1.汇聚优质师资。依托建立企业学院的专业(群)应该有较强的师资团队,团队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不小于40%,专业带头人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来自合作企业的团队兼职教师不少于3人,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工以上专业技能或部门经理以上技术职务。

2.柔性引才借智。鼓励企业学院实行校企人员双向聘用制度,支持企业学院开通人才交流绿色通道,聘任企业专家、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开通教师系列和工程师系列双向职称晋升通道。落实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把教师参与企业的技术开发、应用与服务,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承担企业横向课题等工作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内容。鼓励行业企业在企业学院设立奖教金或科研基金,支持教师潜心开展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3.强化科研能力。支持各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开展企业学院的政策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研究,设立企业学院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形成一批有利于企业学院发展的研究成果。鼓励职业院校把企业学院建设情况纳入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支持举办企业学院建设创新发展交流、研讨、培训以及典型应用的推广活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企业学院发展研究,提供政策建议、决策支持和咨询评估。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纳入区域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区域统筹,组织、推动、落实和监管。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发挥企业学院在人才培养、技术技能传承和促进创新创业中的作用。鼓励标杆企业、知名企业、特色企业、行业组织等积极参与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职业院校要建立健全企业学院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企业学院运维管理、安全保障、人员培训、人才培养、经费保障等机制。

2.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政策支持、评先评优、项目培育、科研课题、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专项经费,加大财政对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在企业学院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评价保障。各职业院校既要把企业学院建设纳入学校内涵建设和发展规划中,也要与合作企业共同对在建企业学院进行总结评价和目标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作为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对立项支持的各级企业学院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和评价,并及时公布结果。鼓励职业院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学院考核评价工作,积极探索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形成制度化的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总结优秀企业学院建设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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