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义的深化:只发生在词义主观形态的一种现象
词义的扩大、缩小和转移是词义发展中最为常见的现象之一,所以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焦点,而且已经成为关于词义的发展演变话题的标准表述模式。国内几乎所有的现代汉语课程教材在讨论词义的发展演变这种现象时,均采用了这种标准表述模式,不但如此,国内几乎所有的现代汉语词汇学或词义学著作,在讨论词义的发展演变这种现象时,也均跳离不出这种标准表述模式的藩篱[2]。1985年,国内有3 部现代汉语词汇学或词义学的著作几乎同时问世,按出版的时间顺序,由南往北排列,依次是:孙良明的《词义和释义》(3月出版),符淮青的《现代汉语词汇》(3月出版),葛本仪的《汉语词汇研究》(9月出版)。三者关于词义的发展演变的表述依次是:词义的缩小,词义的扩大,词义的转移;词义深化,词义扩大,词义缩小,词义转移,感情色彩变化;词义的丰富和深化,词义的扩大,词义的缩小,词义的转移,义项的增多,义项的减少。其中孙良明的是标准版,符淮青、葛本仪的是适度偏离版。符淮青增补的“词义感情色彩的变化”,增补得好;葛本仪增补的“义项的增多、减少”,也同样增补得好。但是,两者共同增补的“词义的深化”[3],则值得斟酌。
其实,“词义的深化”所讨论的话题与“词义的扩大、缩小、转移”所讨论的话题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之上。词义的扩大、缩小、转移,首先发生在客观存在的词义层面——人们的使用过程中,成为词义的客观形态;后来经过学者的概括而保存在辞书中,成为词义的主观形态之一,而词义的深化只发生在词义的主观形态层面,并不发生在词义的客观形态层面,词义本身不可能“深化”,只有专家学者鉴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等因素而对客观对象的本质特征的揭示更加准确,从而使得在词义客观形态基础上经过抽象概括而来的词义主观形态更加深刻、科学。
也就是说,词义的扩大、缩小、转移是在词义的发展过程中真实地存在着的现象,而词义的深化则在词义的发展过程中并未真实地存在过,它只存在于人们对词义的概括、表述层面,是只发生在词义主观形态的一种现象。
我们可以来看符淮青提供的属于词义深化的例子:
土《说文》:地之吐生物者也。
《现汉》:地球表面的一层疏松的物质,由各种颗粒状矿物质、有机物质、水分、空气、微生物等组成,能生长植物。
人《说文》:天地之性最贵者也。(https://www.daowen.com)
《现汉》: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
牛《说文》:大牲也。
《现汉》:哺乳动物,身体大,趾端有蹄,头上有一对角,尾巴尖端有长毛。是反刍动物,力气大,供拉车或拉农具,有的供乳用,皮毛骨有用处。我国常见的有黄牛、水牛、牦牛等几种。
我们认为,这些例证并不能表示“土”“人”“牛”的词义发生了变化和深化,而只能说明,《说文解字》的作者受当时科学技术水平、人类认识水平的局限,对“土”“人”“牛”的词义没有给予准确的表述,而“土”“人”“牛”的词义古今其实并没有发生变化,这同属于词义扩大的“脸”“江”“河”,属于词义缩小的“脚”“学者”“烈士”,属于词义转移的“主人公”“热烈”“发行”,属于词义感情色彩变化的“爪牙”“复辟”“勾当”等有着本质的区别,后者的词义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变化,今义与古义有霄壤之别。
学者们讨论词义的“深化”总拿《说文解字》与《现代汉语词典》来做比较,这也基本成了一种讨论的范式。我们认为,拿《说文解字》与《现代汉语词典》作比来讨论词义的发展变化的做法本身也是很不合理的。因为《说文解字》作者的写作意图,是实践他因形求义的思想,重点放在了汉字形体结构的分析上,通过汉字结构及形体的分析来寻求字的本义,诚如王念孙在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序》中所言:“《说文》之为书,以文字而兼声音训诂者也。”[4]在字义的诠释上往往比较粗略。而《现代汉语词典》是一部现代辞书,编纂者的宗旨就是为人们提供现代汉语中五六万个词的标准的规范的意义诠释,重点就放在了词义的表述上。此其一。《说文解字》解释的是字义,字义往往来自字的形体构件及构件的结构布局,后者就是我们常说的汉字的构形理据,而且,许慎更是突出了这一点,他要让字义的解释成为他的“六书”理论的完美注解,他更要彰显他圈定的那9000多个宝贝汉字的字形理据,而字义同词义是有距离的,有区别的,也是各有偏重的,两者并不对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的正是词义。此其二。
因此,词义的深化,用来表述释义的一种变化现象——词义主观形态的演进过程尚可,而用来表述词义的发展演变——词义客观形态的演变则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