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普通逻辑的功能
古代润州(今江苏镇江)知州张升曾断过一桩井尸案,案情是这样的:有一位妇女的丈夫外出几天没有回家,她听人说在菜园的井里浮起一具死尸,立即前往探视。她刚走到井边就大声号哭起来,一边哭泣一边说:“这就是我丈夫呀!”并且立即前往张升衙门喊冤。
张升让差役将这个妇女的乡里邻居集合到井边,共同验看井中那个死者到底是不是她的丈夫。乡里邻居异口同声地说:“井太深,辨别不清楚,要把尸体从井中捞上来才能验看清楚。”当尸体捞上来,众人一看,果然是那个妇女的丈夫。
这时,张升立刻叫手下人把这个妇女抓来审问,试图从她那里追查出杀人的凶手。这个妇女则高呼“冤枉”。经过一场“短兵相接”的讯问,这个妇女不得不承认是她自己和奸夫共同谋害了亲夫。
张升认定可以从这个妇女那里追查出杀人凶手是有根据的,推论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井很深,在井里的尸体捞上来以前,是无法确定这具尸体是不是这个妇女的丈夫的。可是这个妇女走到井边还没有看清井底下的尸体,就一口咬定是她的丈夫,可见她心中早已知道。即使她不是直接杀人凶手,至少也是同谋者或知情人。所以,从她那里追查凶手是合乎逻辑的。事后查明,正是这个妇女和奸夫同谋杀害了她自己的丈夫,并把尸体投入井内。所以,当别人发现井里浮起尸体时,她为了掩人耳目,去官府喊冤,自以为可以逃避罪责。但张升识破了她的诡计,并叫她的邻
里乡亲共同察看,证明尸体在井下是无法辨认清楚的,这样就在众人面前揭露了她的罪恶用心,很快破了这个案子。
张升能够迅速而又准确地断了井尸案是因为他进行了合乎逻辑的充分条件否定后件式的假言推理。这个推理的完整形式为:
如果这个妇女不是杀人的参与者或知情者,那么,她在尸体捞上来之前是不可能肯定尸体是她的丈夫的;
现在这个妇女在尸体捞上来之前一口咬定尸体是她的丈夫的;
所以,这个妇女是参与杀人的嫌疑者或知情人。
张升巧断井尸案体现了普通逻辑的功能。那么,普通逻辑具有哪些功能呢?
第一,普通逻辑是由已知到未知的必要工具。
普通逻辑具有从已知领域深入未知领域,达到把握未知领域的功能。人们的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但是,任何个人都不能事事依靠直接经验。事实上,人们的多数知识都是通过间接的途径获得的,这就是间接知识。人们要获得间接知识,就需要运用推理,而推理就是由已知推出新知的思维过程。在推理中,作为前提的已有知识是由实践和各门具体科学提供的,普通逻辑则给人们提供推理有效的规则,以便由前提合乎逻辑地推出新知识。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普通逻辑推出新知识的例子不胜枚举。《揭阳知县破疑案》故事中的揭阳知县就是运用逻辑知识侦破了一件谋财害命案的。
这是发生在明朝的一个故事。揭阳县城住着这样两户生意人家:一户户主姓张,名叫张潮,是一住船老板,专门用自家的一艘客船接送客人。另一户户主姓孙,姑且称为“孙老板”,是位在外跑买卖的生意人。一天,孙老板与张潮约定第二天凌晨四更天搭乘张潮的船外出做生意。三更天过了一阵子,孙老板草草吃了一些早点就告别妻儿出了门。
大约五更天时,孙氏娘子被一阵伴随敲门的喊叫声惊醒。她听见有人在喊:“孙氏娘子开门!孙氏娘子开门!”她连忙穿好衣服起床开门。开门后,孙氏娘子才看清来人是张潮。张潮见到她后就迫不及待地问道:“你家孙老板约好四更天搭乘我的船外出做生意,怎么快五更天了还不见他的人影呢?”“我夫君三更天过了一阵子就往你那里去了,你没有看见他?”孙氏娘子焦急地问。“你家孙老板根本没有去我那儿!”张潮十分肯定地回答。这下可急坏了孙氏娘子,她赶紧请亲邻帮忙去寻找丈夫,但找了几天,方圆几十里的地方都找了,就是不见丈夫的踪影。无奈之下,她只得将丈夫失踪一事告到了揭阳县官府。
揭阳知县听完孙氏娘子关于孙老板失踪一案的前因后果后,思虑再三,觉得张潮跟此案有关。于是,张潮作为嫌疑犯被带上了县衙。
“张潮,那天四更天前后,孙老板真的没到过你船上?”知县开始了讯问。
“确实没有!”张潮非常肯定地回答。
“那你前去孙家时,为何不叫孙老板开门而叫孙氏娘子开门?快说!”知县重重地敲了几下惊堂木,威严地质问。
“这……”这一下击中了张潮的要害,他全身发抖,头上直冒冷汗,好长一段时间答不上话来。
“你叫孙氏娘子开门,就是说,你已经知道孙老板出门了!既如此,你还假惺惺到孙家找人,这说明你心中有鬼。张潮,你说,孙老板被你弄到哪里去了?”知县的推断和提问如利剑直刺张潮的胸膛。
张潮一开始还想抵赖,但经不起皮肉之苦,只得如实招供了。原来孙老板上了张潮的船后,不经意间暴露了身上带的很多银子。张潮一见到这些银子眼就红了,一门心思要把银子据为己有。船到江心时,趁孙老板不注意时,他用竹篙朝孙老板后脑勺使劲一击,孙老板的脑袋被敲了个大洞,顿时血流如注,顷刻丧命。张潮将孙老板的尸体装进麻袋并绑上一块石头,沉尸河底;然后,他清洗了船上的血迹,处理好谋到手的银子。张潮认为万无一失以后,才假装去询问孙老板为什么没有如约前去。
知县能很快地侦破此案,就在于他正确地运用了肯定后件式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他的推理为:
只有知道男主人出了家门时,五更天去造访时才会叫女主人开门(古时男女授受不亲,当一个妇女的丈夫在家时,别的男子即使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叫女主人开门);
张潮五更天去孙家造访时叫孙氏娘子开门:
所以,张潮已知道男主人即孙老板出了家门。
既然已知孙老板出了家门,张潮还假装不知道,还来孙家找人,显然心中有鬼;即使他不是案犯,也是知情人。因此,知县将他作为嫌疑犯审讯是有根据的。
其二,普通逻辑是人们论证思想和表达思想的必要工具。(https://www.daowen.com)
人们生活在社会中离不开思想交流,要进行思想交流,就需要把自己的思想准确地表达出来,并加以论证,以便让别人理解。在表达和论证的过程中形成概念,做出判断和进行推理。毛泽东曾指出:文章要有三性,即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准确性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问题,这些都是逻辑问题。普通逻辑提供的有关理论能够帮助人们在表达、论证思想时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避免犯逻辑错误。反之,如果不具备一定的逻辑知识,就难以准确地表达思想、论证思想,也无法交流思想。
我们不妨以某刊登载的《文章“十不”》一文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十不”为:①文不切题;②章不成体;③文不冗长;④话不过满;⑤语不惊人;⑥言不虚伪;⑦句不生造;⑧名不乱点;⑨数不混用;⑩校不疏漏。不经意地看,该文的大小标题清晰、精练,然仔细推敲,就不难发现《文章“十不”》是一个包含逻辑错误的标题。“十不”指的是写文章应避免的错误还是写文章应遵循的准则呢?通过比较,我们发现①②“二不”指的是写文章应避免的现象;而③~⑩“八不”指的是写文章应遵循的准则。“二不”与“八不”是本质上不同的“不”。因而,“十不”作为一个整体,既不能说它是写文章应避免的现象,也不能说它是写文章应遵循的准则。换言之,作者没有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两不可”的情况呢?原因就在于该文作者缺乏应有的逻辑修养,没有把握对概念进行概括的逻辑要求。我们知道,概括是由一个外延较小的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大的概念的逻辑方法,即概括是由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的逻辑方法。它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扩大概念的外延来实现的。在进行概念的概括时,必须遵循一个准则,即概括一定要在具有种属关系的概念间进行。《文章“十不”》一文也运用了概念概括这一逻辑方法,它把写文章应注意的问题概括为“十不”。但该文的概括没有遵循概括的规则,即概括不是在具有种属关系的概念间进行。依照概括的逻辑要求,我们对①~⑩分别进行概括,很容易找到它们的属概念:①②概括为“写文章应避免的错误”,因为①“文不切题”、②“章不成体”是“写文章应避免的错误”的种概念;③~⑩可概括为“写文章应遵循的准则”。把①~⑩列举的“不”概括在一个属概念下是错误的,因为前“二不”与后“八不”是本质上不同的“不”,二者不具有共同的属概念,硬把它们概括在同一个属概念下,犯了“概括不当”的逻辑错误,导致了逻辑上的混乱。
我们认为该文的标题可改为《文章“十应”》,“十应”为:①文应切题;②章应成体;③文应不冗长;④话应不过满;⑤语应不惊人;⑥言应不虚伪;⑦句应不生造;⑧名应不乱点;⑨数应不混用;⑩校应不疏漏。这样,《文章“十应”》都是写文章应遵循的准则。
其三,普通逻辑是揭露逻辑错误,批判诡辩的有力工具。
在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和表达思想、论证思想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逻辑错误,究其原因,往往是由于违反逻辑规律和逻辑规则造成的。在辩论过程中,有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散布貌似正确、实则荒谬的言论,从根本上讲,诡辩也是违背逻辑的。掌握普通逻辑这个工具,一方面自己可以避免犯逻辑错误,另一方面可根据逻辑规律和规则揭露别人的逻辑错误和诡辩。
在某单位召开的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上,该单位的一位领导在讲话中说:“时间不多了,简单讲几句吧,今天是安全生产会议,我想讲几个跟它相关的问题:一、关于精神文明;二、关于物质文明;三、关于形势和任务;四、关于绿化问题;五、关于计划生育;最后讲一下季度工作安排。关于精神文明,就是要开展文明礼貌月,把两个文明一起抓上去。当然是‘物质第一性’嘛,也有两重性,就是一分为二,对立统一规律。对立就是矛盾,就是闹不团结。统一嘛,就是一致思想。比如说,团结一致向前看,这是第一个问题的第一点。第二……哟,已经讲了一个多小时了,真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呀,难怪孔夫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时间确实宝贵,上次开会小王迟到,我批评了他几句,他还不服气。可别看这一分一秒,一人浪费一分一秒,十亿人就是……大家说对不对?哎,后面的同志别打瞌睡,要振奋精神。振兴中华,要注意听讲。对了,我刚才说到哪里去了?”
把握了普通逻辑有关思维基本规律的理论,我们就很容易发现这位领导的讲话违背了同一律的要求,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又如下面两个三段论推理:
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
我是人;
所以,我是世界上最宝贵的。
语文教师都是要说好普通话的;
我不是语文教师;
所以,我不是要说好普通话的。
上面两个三段论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绝大多数读者是能够意识到的,但有些读者很可能不知道它们存在什么样的逻辑错误,也不知道这种逻辑错误是怎样形成的。当我们把握了普通逻辑中三段论推理的知识后,就能指出上述两个推理中前者存在“四名词”的逻辑错误,后者存在“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如果我们懂得普通逻辑的有关知识,也能够揭露形形色色的诡辩。我们不妨举一个古希腊著名的“有角者辩”来说明。
甲:你没有丢掉某样东西,那么你就拥有某样东西,对吗?
乙:对的。
甲:你没有丢掉头上的角,那你头上就有角了。
乙:这……
这里,甲在故意搞诡辩,前一句“你没有丢掉某样东西,你就拥有某样东西”是指乙实际上拥有的东西,当没有丢掉时,乙当然拥有它。因此,乙作了肯定的回答。甲的后一句“你没有丢掉头上的角”却是乙实际上不拥有的东西,然而甲企图让乙对自
己根本不拥有的东西做出肯定的回答。乙当然只能不置可否,因为根据前面的约定,他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而根据提问涉及的内容,乙必须做出否定的回答。这里,甲违背了逻辑基本规律——同一律的要求,把“本来拥有的东西”偷换为“本来不拥有的东西”,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其四,普通逻辑是人们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工具。
无论办什么事,都要讲效率。怎样提高办事效率呢?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提高思维的效率,二是安排好办事的逻辑程序。我们办事情,都是在大脑指挥下进行的,只有人们思路清晰,思维敏捷,才能提高办事的效率。一个思维迟钝的人,是难以把事情办得又快又好的。同时,人们办事情,一般都不是单一的,常常是多件事情交织在一起,构成一个系统工程。这就需要注意办事的逻辑程序,先办什么、后办什么,以便让先要办的事为后要办的事提供前提条件,使后办的事巩固、完善和发展先要办的事。学习普通逻辑,自觉地按照逻辑规律和规则思考问题、办事情,注意其内在的逻辑关系,这样,就可以提高思维的效率,恰当地安排工作,提高办事的效率。
北宋真宗年间,丁谓主管的皇宫修复工程能够高效率地完成,就得益于他很好地安排了修复皇宫的逻辑程序。一次,皇城失火,宏伟的昭应宫被毁。皇帝任命大臣丁谓主管皇宫的修复工程。施工期限很紧,任务极重,既要清理废墟,又要挖土烧砖,还要运进大批建筑材料。怎样才能完成这个繁重而又紧迫的任务呢?丁谓经过思考,很快设想出了一套完整的施工方案:首先把皇宫前大街的土挖来烧砖,这样大街成了一条河沟;然后把卞河的水引进河沟内,用来运输木材和其他建筑材料;皇宫修好后,放掉水,将废渣石填入河沟,修复街道。这样,挖河一举,解决了就地取土、方便运输和清理废渣三个问题,从而加快了工程进度,使皇宫提前按要求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