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判断及其恰当性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性质判断及其恰当性

《历代笑话集》有一则“答令尊”的笑话,一位父亲教育他的儿子说:“凡人说话放活脱些,不可一句说煞。”子问:“如何叫放活脱些?”此时,适逢邻家有借几件器物的,父以此为例曰:“比如这家来借物件,不可竟说多有,也不可竟说多无,只说也有在家的,也有不在家的,这话就活络了,凡事俱可类推。”子记之。他日,适逢父亲外出,有客到门,问:“令尊在家否?”子答曰:“也有在家的,也有不在家的。”客人大惊。

这则笑话中儿子之所以出洋相,是因为机械地遵循其父的教训,错误地使用性质判断的量词。父教子把话说活脱些是留有余地的意思,也就是把“所有的S是P”说成“有些S是P”和“有些S不是P”。姑且不说这位父亲教子的动机如何,从逻辑上看,他所谓的“凡事俱可类推”就是“以偏概全”,是站不住脚的。当思维对象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子组成的一类事物时,人们才可能说“有些S是P”和“有些S不是P”。对单独的对象是不能用量词“有些”去量化的,“令尊”是一个单独的人,不可能是“也有在家的”,“也有不在家的”。这表明,对性质判断来说,存在着如何恰当使用的问题。为了准确地论述怎样恰当地使用性质判断的问题,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性质判断。

性质判断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因为这种断定是直接的,传统逻辑又把它称为直言判断。“所有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和“有些科学家不是大学毕业生”就是两个性质判断。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构成。主项表示断定的对象,如上述两例中的“事物”“科学家”。谓项表示断定的性质,如“发展变化的”和“大学毕业生”。联项表示性质判断的断定自身,即肯定或否定。肯定用“是”表示,它断定主项和谓项的肯定联系。否定用“不是”表示,它断定主项和谓项的否定联系。联项刻画判断的质。量项表示主项被断定的数量或范围,包括全称量项和特称量项两种。全称量项表示对主项的全部分子加以断定,用“所有的”表示;特称量项表示没有对主项的全部分子加以断定,用“有些”表示。量项刻画判断的量。在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中,主项用词项(概念)变项S表示,谓项用词项(概念)变项P表示,联项和量项仍然用自然语言表示。

性质判断按质划分,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肯定判断是断定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例如“有些植物是多年生的”和“毛泽东是湘潭人”。否定判断是断定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比如“所有宗教都不是科学”和“有些鱼不是用鳃呼吸的”。

性质判断按量划分,分为全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单称判断。全称判断是断定主项的全体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如“所有的人都是学而知之的”和“所有的人都不是长生不老的”就是全称判断。全称判断有肯定和否定之分,其主项前面用全称量词“所有”限定。特称判断是断定主项至少有一个具有或不具有某性质的判断。如“有些花是红色的”和“有些哺乳动物不是胎生的”就是特称判断。它也有肯定与否定之分,它的主项前面用“有些”限定。单称判断是断定单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性质的判断。“孙武是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军事理论家”和“上海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就是单称判断,单称判断的主项前面不用量项限定,因为单个对象无须进行量的刻画。

把质和量结合起来,性质判断包括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单称肯定判断和单称否定判断六种。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根据单称判断和全称判断的相似之处,将单称判断处理为全称判断。单称判断的主项是单独概念,断定了它也就是断定了主项的全体,因此单称判断实际上断定了主项的全部分子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这样,性质判断就分为如下四种基本形式:

全称肯定判断,标准形式为:所有S都是P,简记为SAP,简称A判断。

全称否定判断,标准形式为:所有S都不是P,简记为SEP,简称E判断

特称肯定判断,标准形式为:有些S是P,简记为SIP,简称I判断。

特称否定判断,标准形式为:有些S不是P,简记为SOP。简称O判断。

必须指出的是:特称量项“有些”“有的”和日常语言中的“有些”“有的”的含义是有区别的。在日常语言中,当断定“有些S是P”时,往往包含着“有些S不是P”的意思;当断定“有些S不是P”时,又包含着“有些S是P”的含义。但是特称量项“有些”或“有的”没有这种含义。作为逻辑上的特称判断,当我们断定“有些S是P”时,就断定存在S是P,至于量的多少则没有断定,它的范围很广,可以是至少一个存在,也可以是部分存在,还可以是全部存在。当我们断定“有些S不是P”时,只是断定存在S不是P,量上的多少是没有断定的,可以是至少一个不存在,也可以是部分不存在,还可以是全部不存在。因此,特称判断亦称存在判断。

还应当指出的是,A、E、I、O四个性质判断必须是同素材的。主、谓项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性质判断称为同素材的判断。比如,“所有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和“所有事物都不是发展变化的”两个判断因其主、谓项相同,因而是同素材的判断。

在人们的思维活动过程中,性质判断是常用的思维形式。因而能不能恰当地运用性质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能不能准确地表达思想、交流思想。要做到恰当地使用性质判断,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必须准确地使用量项,也就是明确被断定对象的数量范围,对性质判断主项的量作出恰当的限定。这又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其一,恰当地使用全称量项和特称量项。性质判断中的单称判断的主项只对应唯一的对象,无须用量项刻画。因此,运用单称判断实际上不存在恰当使用量项的问题。“答令尊”中的儿子对“令尊”进行量化是他机械地遵循父训的结果,也是其无知的表现。对于某些性质判断来说,究竟是使用全称量项还是特称量项则不是非常清楚的,需要经过思考或运用其他知识才能作出恰当选择。比如,以“犯罪”作主项,以“违法”作谓项构成一个性质判断,则需要用全称量项限定,作出“所有犯罪都是违法”的全称肯定判断;而以“违法”作主项,以“犯罪”作谓项构成一个性质判断,则只能以特称量项限定,作出“有些违法是犯罪”的特称肯定判断。在日常语言中,全称量项可以省略,特称量项则不能省略。比如,“所有犯罪都是违法”可以省略为“犯罪都是违法”;而“有些违法是犯罪”则不能省略为“违法是犯罪”。在日常语言中,将特称量词误用为全称量词,或者将全称量词误用为特称量词的例子不少,下面我们来看《谁的责任》这则幽默:

列车员叫醒了一位在窗口打盹的乘客。

“先生,请出示您的车票!”

“票?我没票。”(https://www.daowen.com)

“没票?那您上哪儿去?”

“我哪儿也不去!”

“那您干吗上我们这趟车?”

“我正路过车旁,您大声叫‘大家快上车坐好!’我就上来了。”

“大家”这个词在一定范围内,指的是所有的人。但是,无论指称什么,全称量词“所有”总有一个相对的范围,而不是毫无限定的“所有”。列车员叫“大家快上车坐好”中的“大家”,其中所包含的“所有”,指的是买了车票乘坐这趟列车的旅客,而不包括路过的、送站的等等并不乘坐这趟列车的人。但是,那位无票乘客故意把“大家”的范围扩大了。这便是误用全称的错误。

其二,恰当地刻画特称量项“有些”。特称判断的量项“有些”只是表示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对象是存在的,至于存在多少是不清楚的。例如,春播期间,某村开始只有几个农户播种,我们可以作出“有些农户播了种”的判断。过了十来天,除个别农户外,其余的农户都播了种,这时,我们仍然可作出“有些农户播了种”的判断。显然,用同样一个判断断定两个大有差别的情况是不合适的。因此,当需要比较精确地指明断定对象的数量范围时,特称判断往往难以满足这一要求。为满足这一要求,则必须对存在量词“有些”作进一步的刻画,诸如用“极个别”“少数”“超过半数的”“2/3的”“绝大多数的”等来刻画。

比如,对于某村的春播情况,我们可以分别出“极少数的农户播了种”和“绝大多数的农户播了种”的判断,这无疑精确多了。

第二,必须恰当地使用联项,也就是准确表达主项与谓项的联系性质,对联项做出恰当的限定。

其一,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该肯定的应肯定,该否定的应否定。

其二,当采用双重否定来强调肯定,或用三重否定来强调否定,或用反问语气来强调肯定或否定时,必须防止错用联项导致背离原意乃至与原意相反。

请看下面的例句:

①难道能否认他在这一学期没有取得很大的成绩?

②对他破坏纪律的行为,怎能不使我不气愤?

③一个优秀运动员的培养,一个优秀歌唱家、演奏家的培养,一个科学家的培养,无不例外地要求有比较扎实的基础。

例①应是双重否定,不是三重否定。应去掉“没有”二字。例②是用反问语气表达肯定,这里却成了否定,因而应去掉一个“不”字。例③的原意是“没有例外”,强调否定,但“无不例外”这个双重否定等于肯定,这与作者的原意恰好相反,应改为“无一例外”。

其三,应当注意性质判断的前后照应问题。某些性质判断的主项包含了正反两种可能,那么其谓项也应当有正反两种可能与此对应,不能照应不周。比如,“学习成绩是否优异是当选三好学生的重要条件”就是一个前后照应不周的性质判断。如此表达,等于说学习成绩优异是当选三好学生的重要条件,学习成绩不优异也是当选三好学生的重要条件,这当然是错误的。该句应当修改为:“学习成绩是否优异是能否当选三好学生的重要条件”。又如,“抓不抓党报是衡量一级党委重视党组织建设的大事”也存在照应不周的错误,可修改为:“抓不抓党报是衡量一级党委是否重视党组织建设的大事”。

第三,一个性质判断究竟断定什么,一定要表达清楚,不能存在歧义;否则,就达不到交流的目的。前面谈了歧义语句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如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那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这方面的例子前述很多,这里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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