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二、竞争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竞争法的概念

竞争法是指为了维护公平和自由的竞争,而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https://www.daowen.com)

(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竞争活动以及在市场竞争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竞争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竞争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4]竞争关系是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的经济关系。竞争管理关系是指国家职能部门依照职权监督、管理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5]竞争管理关系是国家竞争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