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的特定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经营者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主体。(https://www.daowen.com)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概括性的规定,第六条至第十二条分别列举了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有这些行为之一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行为,这些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具有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