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第五章 电子 商务法律制度

内容提要

1.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及特征,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

2.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概念、类型、义务。

3.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

4.电子商务合同订立、成立、生效、履行。

5.电子商务争议的特征、解决方式。

导读案例

支付宝默认勾选授权侵权案

俞先生在北京乐友公司购买牙膏时使用支付宝结账时发现支付宝客户端默认勾选了“授权淘宝获取你线下交易信息并展示”,即其在线下店铺的交易信息会被提供给支付宝、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使用。俞先生认为支付宝默认勾选行为在实质上侵害了其对于个人信息和数据被收集、使用的知情权。2018年3月,俞先生一纸诉状将支付宝、天猫和淘宝等电商平台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道歉,并删除其个人信息数据,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各1元。[1]

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交易信息、行踪等均属原告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北京乐友公司作为与俞先生发生商品交易的经营者,将俞先生在其店铺的交易信息非法提供给支付宝公司;支付宝作为网络支付平台,在向俞先生提供支付服务的同时非法收集其商品交易的详细信息和行踪活动,违背了网络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的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且在未获得俞先生明示同意的前提下,还将非法收集的上述信息提供给淘宝、天猫;淘宝、天猫作为网络经营者同样违背了前述原则。没有以显著方式提醒用户注意,且未经用户同意就默认勾选授权,“默认勾选”是借用技术手段实施不公平条款,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