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分次支付少缴税

案例8 分次支付少缴税

基本情况

陈某为行政单位软件开发员,利用业余时间为九江威达电脑公司开发软件并提供一年的维护服务,按约定可得劳务报酬24000元。

问:陈某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筹划分析

【方案一】陈某可要求对方事先一次性支付该报酬,则陈某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4000×(1-20%)×20%=3840(元)

【方案二】要求对方按软件维护期12个月支付,每月支付2000元则: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000-800)×20%=240(元)

12个月共计缴税为:

240×12=2880(元)

筹划结果

通过比较,分次支付比一次支付报酬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960元。所以陈某可选择方案二,要求对方按软件维护期12个月支付,每月支付2000元。应当提醒的是,这种方式虽然能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会有一定的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