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委托加工可以减少税基

案例4 委托加工可以减少税基

基本情况

A化妆品厂委托B化妆品厂将一批价值48万元的原料加工成某种化妆品,A厂向B厂支付加工费43万元,加工完毕,A厂将化妆品全部售出,售价为300万元。受托厂B厂没有生产和销售同类化妆品,当时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则:

在委托加工环节A厂要向B厂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48+43)÷(1-30%)×30%=39(万元)

这笔业务的利润为:

300-48-43-39=170(万元)(https://www.daowen.com)

问:A、B应如何筹划以减轻税负?

筹划分析

为减轻税负,A、B可以协商,假设由A厂支付加工费29万元,加工完毕后再在其他交易中让利14万元。则纳税情况如下:

委托加工环节A厂承担的消费税为:

(48+29)÷(1-30%)×30%=33(万元)

这笔业务的利润为:

300-48-29-14-33=176(万元)

筹划结果

这两种情况相比,后者比前者减少了加工费14万元,由此减少了税基,使得企业少缴纳消费税6万元,从而增加盈利6万元。

特别提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委托加工方式下,企业可以通过税基的筹划规避消费税。对消费税税率较高的应税消费品,通过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方式以压低加工费用,可以收到较好的节税效果。